【8月3日截止】长沙天心区司法局公开招聘专职人民调解员、社区矫正专干工作公告
因工作需要,天心区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外专职人民调解员、社区矫正专干7名。
一、招聘原则
公开、公正、公平、竞争、择优
二、招聘岗位
专职人民调解员5名、社区矫正专干2名。
三、招聘条件
1、遵纪守法,品行端正;无违法犯罪等不良记录。
2、男性年龄在35周岁以下(1982年8月2日以后出生);女性年龄在28周岁以下(1989年8月2日以后出生)。
3、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专科或以上学历;取得《法律职业资格证书》的在同等条件下优先。
4、工作态度好,责任心强,能吃苦耐劳;有较强的口头表达能力和协调能力,
5、身体健康。无其他不宜聘用为专职人民调解员、社区矫正专干的情形。
四、招聘程序
(一)发布招聘公告
在天心区公众信息网、天心区司法局微信公众号发布招聘公告。
(二)报名及资格审查
1、报名时间:2017年7月31日—2017年8月3日
(上午9:30-12:00 下午14:30-17:00)如在报名截止时间达不到开考人数,则适当延长报名时间,是否延长时间另行公告。
2、报名方式、地点及资格审查
①报名方式。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,报名人员须携带:
A、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
B、毕业证、学历(学位)证、资格证书等原件及复印件
C、近期二寸免冠正面彩色照片两张。
②报名地点:长沙市湘府中路298号天心区政府大院南栋四楼2413房,联系电话0731-85898174,联系人:文雯。
③资格审查。初审合格者方可报名,并填写报名表、发放准考证。报名者所提供资料必须真实,在报名、笔试、面试、体检、考察、聘用任何环节发现弄虚作假、资格不符的,随时取消报考资格,所产生的后果自行承担。
(三)笔试
报名人数与招聘计划数达到5:1(含5:1)的比例方可开考,未达到比例,则相应调减招聘计划数。笔试内容为综合知识,考试不指定复习用书。笔试时间2017年8月6日上午8:30-11:00(共计150分钟)。考生需携带本人身份证、准考证原件参加笔试,笔试成绩于笔试结束两周后在天心区公众信息网公布。
(四)面试
根据笔试成绩高低,按招聘计划数与面试人数1:3的比例确定面试对象。面试日之前放弃面试的,根据笔试成绩高低依次递补。面试当天放弃或未按时到达面试现场的,均视为放弃,不再递补。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,主要测试应试人员适应职位要求的表达能力、应对能力及综合素质等,面试设最低分数控制线,最低分数控制线为75分(含75分),低于75分的不能进入体检环节。面试时间、地点另行通知。面试成绩在个人面试结束后即向面试对象现场公布。
成绩合成:综合成绩=笔试成绩×60%+面试成绩×40%,笔试成绩、面试成绩、综合成绩均按四舍五入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字。综合成绩将在天心区公众信息网上进行公布。
(五)体检
根据考试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排名,综合成绩相同时,按笔试成绩排名,依次等额确定体检对象。体检参照新进人员入职体检标准执行,体检费用自理。体检不合格的,则按照综合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。体检时间、地点另行通知。
(六)考察
经体检合格的人员确定为考察对象,主要考察现实表现和实际工作能力。如放弃考察或考察不合格,则按综合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。
(七)公示
对考察合格人选在天心区公众信息网进行公示,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。公示无异议的,办理聘用手续。
(八)聘用
招聘人员实行合同制管理,具体岗位由区司法局安排,根据区关于编外聘用工作人员管理文件进行聘用。
五、相关待遇
招聘人员实行试用期制,试用期3个月。试用期满,考核合格,予以正式聘用。试用期满后,享受专职人民调解员、社区矫正专干工资待遇。